关于在黄金计量中统一使用国家法定单位的通知_中国黄金协会 - 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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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关于在黄金计量中统一使用国家法定单位的通知
2007-08-01 | 【
关于在黄金计量中统一使用国家法定单位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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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黄金管理局(公司、行业办公室),武警黄金指挥部,中信国安黄金有限责任公司:
  传统的"小两"不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,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,使用"小两"计量黄金既不利于指标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的顺利进行,也不利于我国黄金工业与世界接轨。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,有必要在黄金计量中统一使用国家法定单位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在黄金计量中停止使用"小两","黄金产量"统一以"千克(公斤)"或"吨"来计。为便于统计和计算,"单位制造成本"和"单位成本费用"以"元/克"来计。
  二、对"矿石品位"等已经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指标,保留其计量方式。
  三、在科技类的文件或涉外文件里,要根据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这些法定计量单位的英文符号。
  请各级黄金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此通知精神,尤其要督促所管辖的企业尽快完成报表的修改,今年上报统计指标时,要统一口径。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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