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授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为“中国金州”称号的决定
中金协字〔2005〕39号
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:
你州《关于申请授牌命名黔西南州为“中国金州”的报告》(黔西南府呈[2005]38号)收悉。
按照中国黄金协会《关于授予中国黄金行业特色区域特定称号的规定(试行)》(中金协字[2002]第05号)标准,我会组织专家组对黔西南州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评。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及考评结果,并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,经研究,决定授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“中国金州”称号。
望你州珍惜这一荣誉,继续关心支持黄金事业的发展壮大,努力增强“中国金州”区域品牌影响力,为我国黄金行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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