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2007年度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项目应是2005—2007年内通过的中国黄金协会和省、部级以上鉴定的黄金科技成果。
成果内容或主要完成单位、主要完成人员有争议的项目,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。
由2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,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,须与技术鉴定证书或评价证明材料上一致。如有变动,须出具协商排序的证明。
对2007年度以前完成、尚未鉴定的科技项目,须先履行鉴定手续,通过由中国黄金协会或省、部级以上组织的鉴定后,方可申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报评奖项目必须填写《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》(按A4纸,点击下载)备齐所需附件一式4份装订成册,另附两套主要研制报告。
三、评审收费
每个项目收取评审费3,000元整。在上报项目的同时,将评审费汇入下述帐户:
收款单位:中国黄金协会
开户银行:工商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营业室
帐 号:0200 0042 0920 0011 030
四、申报时间
截止到2007年12月20日之前为申报时间。
地 址:北京市安外青年湖北街1号
邮 编:100011
联系人:宋玉国
联系电话:010-84123641、84123780(传真)
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