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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的解释与说明
2021-11-23 84962 来源:中国黄金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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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开展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评审等工作,参照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新思路、新举措,现对其中部分条款解释与说明如下:

一、在评审过程中单列一线职工技术创新组

为激励工人、农民的科技创新热情,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在《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奖字[2005]120号)中首次提出了“重视推荐由工人、农民完成的优秀科学技术成果”的要求,并在20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中单独设立工人农民科技创新评审组。应黄金行业广大一线职工的强烈要求,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有关精神和评审分组情况,对于由黄金生产、加工等领域的一线工人、一线工程技术人员、一线科研人员和各类一线专业技术人员(职务为车间、部门主任或同级别以下职务),在本工作岗位完成的科技创新成果,项目评审过程中单列一线职工技术创新组。一线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获得一等奖的,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;获得二等奖的,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4人;获得三等奖的,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2人。

二、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要求

申报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,需在规定时间向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提交《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》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。

三、关于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等级

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3个等级。对于一等奖项目中有重大突破,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,经济和社会效益巨大,对促进黄金行业科技进步有特殊贡献的,可评为特等奖。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30人。

特此说明。

 

      附件:《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》.docx